老刘天地   http://www.laoliu.net/

 

 

杂交变异致癌探索“规则”:传播促探索,探索促传播,逐步迈入学术界――回应离乡客

老刘

离乡客,去年你也曾说过老刘的“不是”,今天,你又针对老刘用了“给自己颁发诺奖,涉及欺诈”的词语。

我认为你的这种引申发挥没有多大意思,我想我们还是就事论事地说事。

我老刘现在并没有要求学术界认同《杂交变异致癌说》,如果老刘认为《杂交变异致癌说》已经到了可以为学术界基本认可的地步,那么老刘也不会与有关方面包括与柯华商谈合作进行研究探索的事情。

对于老刘的业余探索的“传播”,即使你看不惯,我想你离乡客也不是没有看到:老刘通过这种非正式非正统的探索交流和传播,已经有了一些收获,其中的一个值得一提的收获是:去年10月份我从柯华那里得到了中国部分少数民族的近亲通婚率数据,根据柯华提供的数据,我写出了新的探讨文章《中国部分少数民族癌症死亡率与近婚率的初步对比分析及讨论》。

而且,我现在并没有满足于已有的数据资料,我昨天还在论坛上贴文,请“爱中国”帮我找美国混血儿癌发率有关数据。对此,我想你也不是没有看到。

如果老刘没有在网上作业余探索的“传播”,那么柯华和“爱中国”等生物遗传肿瘤领域的专家学者,至今也绝对不会与老刘进行这方面的讨论和交流,老刘更别指望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数据资料。

老刘利用网络,一方面介绍和传播了杂交变异致癌的猜想,另一方面又在注意通过这种传播以进行更多有益的交流讨论,并收集更多的数据资料,从而进一步充实完善杂交变异致癌说,这,又有什么不可?难道正统学术界,对于利用网络进行科学探索交流和收集数据资料,也有你说的那些“规则”限制吗?

杂交变异致癌探讨工作的全面铺开,其难度是非常大的,这里面涉及到问题很多,依我看,即使是生物遗传肿瘤界的某一个专家学者,也不可能按你说的那种“规则”将这方面的探讨工作开展起来。

在这里,我想说一说我心目中的杂交变异致癌探讨的“规则”或“路子”,即滚动式发展“规则”“路子”:杂交变异致癌说通过非正统的民间传播,以促进杂交变异致癌的探讨;反过来,通过杂交变异致癌的深入探讨,以促进杂交变异致癌说的进一步传播。如此滚动发展,从而使杂交变异致癌说得到不断的充实和完善,并从而使《杂交变异致癌说》逐步从民间走向正统学术界。

老刘的这种“传播促探索,探索促传播,逐步迈入学术界”的路子,也并不见得是完全走不通的。你看呢?

2002年1月27日


附:

作为守法公民,你有言论自由,其中当然包括传播你的“科学”观点

送交者: 离乡客 2002年1月26日18:02:56 于 [教育与学术]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科学”至少不应反对普通公民拥有某些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 由 老刘 于 2002年1月26日01:38:52:

但是要想得到学术界的认同,那么你就必须遵守学术界的规则。
在社会上宣传甚至出书,并不违法,俺也不反对。但是也不代
表主流科学界认同了你。

举了例子,否定相对论量子力学的俺见的多了。他们可以宣传
出书,我不反对。但是作为物理工作者,我有不认同他们的权
利,对不?民间科学家的观点如果想得到大多数科学家的认同,
那么就必须延着正常的论文评审发表制度,拿到专家那里去检
验。

当然,关起门在自己给自己颁发诺奖,这事情只要不涉及欺诈
不违法,当然也可以,每个人都有梦想的权利。但是,别人也
有不接受你梦想的权利,对不?

 


老刘天地   http://www.laoli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