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下文是我写的一篇发表在1989年1月1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的文章。1989年2月5日的《文汇报》根据《人民日报》上的这篇文章作了摘登。2
)这篇发表在《人民日报》上的文章的最后一句“及时终止妊娠和终止哺育有遗传缺陷的胎儿和婴儿(对其施行安死术)”,被编辑删掉。此处将其补上。3
)虽然我在十年前写的这篇文章现在看来有点偏颇和不太现实之处,但是我现在仍然认为提高国民遗传素质,是我们国人应当重视的工作。我国应当注意抑制遗传素质低劣的人的比例增大的势头。
提高国民遗传素质
老刘
一个社会能否健康迅速地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社会中的人们各方面的素质。在人的各种素质当中,遗传素质是一基本的素质,其他的素质如
文化素质道德素质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遗传素质。有许多事实表明,遗传素质较优异的人,即使在普通的甚至在较恶劣的环境条件中,他也能努力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而遗传素质较低劣的人,即使给他创造了比较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他也往往是“朽木不可雕”的废人,甚至是“冥顽不灵”、“本性难移”的罪人。因此我们认为,要想提高人的素质,则必须提高人的遗传素质。
我们中国国民虽有过一些被世人所称道的智力素质、文明素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整体上,我们国民的素质并不是很高的。例如,在身体素质方面,我们的国民曾被人称之为“东亚病夫”,直到现在,我们的国民的身体素质仍然不如其他一些国家的国民的身体素质;这次奥运会,已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了这一点。在文化素质方面,我们的国民也与其它一些国家的国民有相当大的距离;现在在我国又兴起了一股“读书无用”之风,以至又在大量地出现一批文盲和科盲。在道德素质方面,我们的国民曾经赢得过世人的赞誉,然而现在,“礼义之邦”、“风气淳朴”等都已渐成了遥远的过去。在遗传素质方面,虽然近些年来大力提倡了优生,但是目前基本上做到的尚只是一刀切地实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国策,还远远没有真正地做到优生。在一些边远地区以及尚未控制到的某些社会角落,还存在着不少的遗传素质低劣的人超生、多生的现象。统观我们国民的总体素质,实在是不能令人乐观。
现在,我们都期望将我国建成高度发达的国家,然而,这对于一个国民素质不高的国家来说,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们认为,要建立起高度发达的国家,必须有较高素质的国民;而要有较高素质的国民,则必须从根本上提高国民的遗传素质。为了提高我们国民的遗传素质,我们认为至少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⒈大力促进和发展我国的人类遗传学、医学遗传学、优生学、生命伦理学等生命科学的研究。
⒉人的数量控制与人的素质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那些健、美、智、善的遗传素质较优异的人们多生育,限制禁止那些具有遗传性的残、病、丑、愚、恶的遗传素质低劣的人们的生育。
⒊大力推行产前胎儿诊断以及产后婴儿检查的工作,及时终止妊娠和终止哺育有遗传缺陷的胎儿和婴儿(对其施行安死术)。
1988.12.19
注:我的《提高国民遗传素质》发表后,有一位名叫卢祥军的同志写了题为《也谈提高国民的遗传素质》的文章,提出了不同看法。我随后针对卢文写了《再谈提高国民遗传素质》一文,但是《人民日报》没有将这篇文章发表出来。
再谈提高国民遗传素质
老刘
今年二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登载的卢祥军同志写的题为《也谈提高国民的遗传素质》的文章说:对于我提出的提高国民遗传素质的建议,“都不敢同意”。在此,我想就卢祥军同志的一些意见,再谈几点想法。
⒈提高国民的遗传素质是一长远的战略任务。在我们人类包括我国国民的遗传素质的问题当中,有一些是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所遗留、积累下来的问题。这些沉重的遗传问题,不可能仅通过如卢祥军同志所说的“市场调节”的方式,在近期内“迎刃而解”。我认为,要使国民的遗传素质有一较大的提高,至少需要几十年的时间。即使将来我国国民的遗传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的国家已成了发达的国家,也还要无止境地提高人的遗传素质,从而使人类向着更高的层次进化。
⒉当今人类所面临的日益严重的遗传问题急需发展生命科学加以解决。卢祥军同志连产前胎儿诊断似乎有点疑虑,那么,我就不知道卢祥军同志所说的“现有成果”究竟还有哪些;也许是现有的“禁止近亲结婚、推行远亲通婚”。然而现代人类遗传学的知识告诉我们:盲目推行远亲通婚,也并不是什么积极的优生良方;盲目推行远亲通婚也可造成种种潜在危害和弊病。我们人类的遗传,现在实际上已陷入了“两难”的窘境之中。美国遗传学家斯特恩著、我国生物学家吴明译的《人类遗传学原理》的
3 0 7 页有这样一段话:“这两种供选择的情况哪一种更为可取呢?答案是:科学的发展可能在将来使有害的纯合子正常地发育和生活,虽然目前的知识还不足以完成这一任务。”由于现有的知识成果已无法解决人类所面临的日益严重的遗传问题,因此这就迫切要求大力促进发展生命科学的研究。卢祥军同志将我的促进和发展我国生命科学的建议斥之为远水不解近渴,我不知卢祥军同志是否已发现了什么真正能够“解渴”的“近水”。
⒊终止哺育有遗传缺陷的婴儿并不是犯罪。对于如何处理有遗传缺陷的婴儿的问题,历来就有些不同的看法及其做法。古代的思想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即曾主张不养育有遗传缺陷的婴儿;古希腊斯巴达曾以立法手段禁止养育病弱、畸形的婴儿。现在,在我国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对有遗传缺陷的婴儿施行安死术,并不是什么犯罪行为,而是一种提高国民遗传素质、提高生命质量、有利于社会健康发展的理智的措施。在以往,人工流产也曾被一些人看成是残杀生命、是犯罪,而现在,人工流产不是已被社会广为接受了吗?我预计用不了多少年,对有遗传缺陷的婴儿施行安死术的作法,也必将会被社会普遍接受。卢祥军同志的那种“杀害有遗传缺陷的新生儿也是谋杀罪”的判词,必将会被时代的潮流所淘汰。
⒌不要再将优生措施当成法西斯。在文革期间,我国的某些倡导过优生的学者,曾被扣上“法西斯”的帽子,并遭受了残酷的打击和迫害。现在,“优生”总算已平反昭雪,然而,扣帽子之习似乎尚未根绝。我不知卢祥军同志怎么居然会对当年的纳粹“记忆犹新”,并推想我的建议很可能会导致“法西斯人口政策”。卢祥军同志的推想,倒是怪有点“吓人”的。
⒍提高国民遗传素质需要有良好的政治环境。卢祥军同志说:“提高人口素质的(唯一)办法是:加快政治、经济制度的改革。”我认为,将加快政治、经济制度的改革当成提高人口素质的唯一办法,虽有些片面性,但从强调政治经济制度的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角度来看,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我也很难想象,在一个乱打棍子、乱扣帽子、瞎折腾、瞎起哄的政治环境中,一些优生的措施能得到顺利的实施。所以我也很期望,我们的国家领导人也能够不断地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文化素质、思维素质,能有宽阔的胸襟,加快政治制度改革的步伐。但愿《人民日报》海外版能在开辟一个政治制度改革笔谈专栏,并鼓励人们直抒胸臆、畅所欲言。我想这样做,对于提高我国国民的心理素质、政治素质等,也是会很有意义的。
1989.3.6.
注:下文已经发表在1989年6月20日的《中国抗癌报》的头版上。
要想征服癌症 必须征服自身
老刘
征服癌症,是人类多少年来的一大愿望。人类为了实现这一愿望,已经并正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于抗癌的战场。如今虽然人类在某些个抗癌的战役中,战果辉煌,但是癌魔的气势仍然十分嚣张。近些年的一些统计表明,仍然有不少人最终惨死于癌症的魔掌。这种状况,使得不少人仍感到征服癌症的前途渺茫。连美国的《科学文摘》刊载的
2 0 世纪重大问题中,也有“我们能够征服癌症吗”的怅惘。
为什么我们人类迟迟征服不了癌症?我认为其中的一个症结在于我们人类自身。我们人类现在一方面已发现肺癌与吸烟有关,另一方面却又为眼前的利益,不良的嗜好所诱惑,使香烟的产量大增;一方面认识到了环境污染会导致更多的癌症,另一方面又在使全球的环境越来越有害于人类的生存……。我们人类就是这样,在许多方面还不能深刻地反省自身、理智地约束自身,从而导致更多的癌症的滋生。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癌症这一敌人并不是“别人”,而是我们人类自身,是我们人类自身的某些愚蠢。因此,我认为人类要想征服癌症,则必须有毅力、有勇气征服人类自身。
中国的大一统与多元化
老刘
这次我在参加遗传大会期间,曾与一位不太同意我的杂交变异致癌说的观点的老专家权威进行过一次讨论。其中谈到关于少数民族如彝族和苗族的遗传隔离问题。我的观点是,对于那些并没有受到近亲通婚的严重危害的民族,不应一刀切地推行远亲通婚。这位专家权威首先也承认近亲通婚并不见得都会产生严重的有害后果,他还告诉我他在参加一次国际遗传学的大会上,有一位英国学者报告了一项调查和发现:在印度有四个实行近亲通婚的邦,并没有看到近亲通婚有什么大的危害。但是这位专家权威又说,在我国推行远亲通婚,现在已经形成法律,如果允许彝族和苗族等少数民族维持原先的近亲通婚习俗,则与我国的法律相抵触。我当时对他说道:“合法的并不一定合理,合理的并不一定合法。”
我认为中国制定的这种推行远亲通婚的“大一统”“一刀切”的法律,是不合理的;这种法律今后应当作适当修改。我认为中国的法律在这方面应当允许多元化,应当像印度那样,允许我国的某些少数民族不实行远亲通婚。我认为中国人在遗传体系上的混杂同化,并不是件很好的事情,它违反了生物进化的规律,破坏了中国人自身的生物多样性。总之,我认为中国人在遗传方面不应搞大一统,而应允许多元化。
我在上面谈的是中国人的遗传方面的大一统与多元化问题。我认为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也有大一统与多元化的问题。我认为中国多年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在前进的道路上所遇到的种种问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归结于没有处理好“大一统”与“多元化”的关系的问题。我认为中国要想实现现代化,则必须甩掉某些“大一统”,允许某些“多元化”!
我预计,今后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先进发达的中国,不是像今天这样的“大一统”的国家,而是“多元化”的东方世界!
1999 11 1
人类不讲进化,至少也不应退化!
老刘
看了 nsp999 (风)的《
进化论为什么不能用于人类?》文章,我想谈如下几点:
一
我认为人类不讲进化,至少也不应退化。从生物学的角度讲,现在我们人类实际上是在趋于退化。其退化的主要表现有,人类的各种相对隔离相对独立的遗传体系已经并且正在消失。这在生物的进化史上是一个倒退。
二
我讲的人类进化,强调保护人类的生物多样性,我并不赞同希特勒搞的那种种族民族的“淘汰”。从实质上来说,当今人类的遗传同化趋势,起到了湮灭某些部族民族的“淘汰”作用。这种优不胜劣不汰的“淘汰”,比起希特勒的“优胜劣汰”的危害,可能更为严重。
三
虽然人类目前不能像对待其他生物那样对待自身,但是人类不能毫不顾及自身的生物属性,人类不应违反生物的发展进化规律。就目前来说,我认为人类应当注意尽可能避免某些种族间和民族间的通婚。
附文:
标 题: 进化论为什么不能用于人类?
讨论区:Philosophy[ 思想之剑]
作者: nsp999 (风) 日期:
1999.11.08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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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那么人类应该优胜劣汰,优化人种的出现,则必将导致象希特勒
的种族“淘汰”!是吧?就象杂交水稻一样!要去掉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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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网易虚拟社区北京站 http://bj.netease.com.[FROM:
202.102.202.165]
奴性的基因
老刘
我看到“我是谁”网友发表 题为《有两种人》的文章说:“一心维护专制制度,惧怕自由民主的有两种人:一种人毫无疑问是专制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为了长久把持他所霸占的权力、金钱、美女等,什么正义啊,人性啊都可以抛到脑后,正所谓“利欲熏心”;
另一种人就比较惨了,不仅没得到什么油水,还失去了自己的独立人格,类似
一种看门护院的动物,可能他们真的带有奴性的基因。”我认为“我是谁”说得是有道理的。有一位“真行”的网友针对“我是谁”发文说:“第一种人我同意,
第二种人我认为是跟单一式的教育, 铺天盖地的宣传,
以及生长环境有关的, 要说和先天 有关未免偏激了。”
而我认为“我是谁”说的和先天 有关并不偏激。
我认为“我是谁”从基因的角度来谈奴性的问题,是一个值得说一下的话题。
说到基因,这就可以扯到生物学上去了,而生物学当中有一个常说到的话叫做“适者生存”。我们人类现在仍是生物的一员,我们中国人也仍然属于一群高等动物,所以我们人类我们中国人多少年来也是遵循着“适者生存”的法则生存繁衍。在一万年前,我们人类的“适者生存”的繁衍基本上是“适应大自然者生存”,而当我们人类当我们中国人自几千年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形态之后,人类包括我们中国人的“适者生存”的生存繁衍则不仅要“适应大自然”而且还要“适应社会”才能生存繁衍。如果不能“适应社会”,这样的人很容易失去生存权和繁衍权。
大家都知道,几千年前,我们中国自从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形态之后,就进入了人压迫人、人剥削人、人奴役人、人吃人的社会。在这种社会里,那种豪放、健壮、敢想、敢说、敢干的奴性的基因的性状不突出的人,由于不适于这种社会形态,因此几千年来,他们是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地遭到杀戮,他们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地被剥夺了生存权和繁衍权。而那种猥琐、孱弱、不敢想、不敢说、不敢干的奴性基因的性状较明显的人,由于能够适应这种社会形态,因此他们可以一代又一代地生存和繁衍下来。在这种“奴性基因适者生存”的运作机制下,几千年来,中国的拥有严重奴性基因的人,也就越来越多,而那种奴性的基因的性状不突出的人则越来越少。我曾看过一篇文章,说是日本人很敬慕中国魏朝以前的中国人,认为在那以前的中国人还有着不少的豪放、仗义勇为的气概。而对于魏朝之后的中国人则有些看不起,因为在魏朝之后的中国人的奴性十足。据此我估计,魏朝之后的中国人的基因库,由于“奴性基因适者生存”的运作机制的作用,从而导致有了较大的变化:那种奴性基因已经成为了中国人的一种主要的基因。因此我认为“我是谁”说到的奴性基因的先天性并不偏激。
现在国内外有些科研机构和科技工作者在搞人类的遗传基因的解读工作。我想若有人对于奴性基因感兴趣的话,可能能够找到关联“奴性”的基因。如果有人能够进一步将中国人的奴性基因与其他某些国家的人的奴性基因做些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人的奴性基因分布较多而且分布较广。
当然我们对于中国人的奴性基因,也应看到它的有利的一面,它对于维护中国社会形态的几千年来的稳定,起到过并正在起着不能忽视的作用。但是今天的中国人所面临的世界,已不是一个封闭的世界,而是一个充满着竞争的世界。当其他的一些奴性基因较少的国家和人民,意气风发、豪放、敢想、敢说、敢干地迈向新的世纪之时,如果我们中国还是那种猥琐、孱弱、不敢想、不敢说、不敢干的奴性基因的性状较明显的人“适者生存”,那么今后的中国,在国际社会上则将会是一个“不适者”,今后的中国将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将有亡国的危险!
99 9 29
《杂交变异致癌说》可能将是对人类的一个贡献
老刘
我的本专业并不是搞生物遗传和肿瘤的,《杂交变异致癌说》属于我的业余探讨。我这次是以一个业余研究者的身份,参加了遗传学内行人的大会。我可能是这次大会的唯一的被邀参会的业余研究者。在参加这次大会期间,遇到了几位谈得来的学者,也接触到两三位不同意我的说法的专家权威。我深知在这方面今后也还将面临一些困难和曲折,但是我相信,《杂交变异致癌说》的某些观念意识和说法将逐渐会为更多的专家学者以及普通老百姓所理解和注意。有两位学者在交谈时曾对我说到这样一句话:“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他们还告诉我:“生物学的某些大的突破,并不是生物学的专家作出的,而是其他某些领域的学者进入生物学领域后所引发的。”有的学者在得知某些专家权威对我的冷淡态度后,鼓励我不要气馁。在这里我还想起了一位遗传学学者写给我的一封信,他在信的末尾写道:“祝你勇往直前。”对于这些遗传学者的鼓励之词,我想在这里说如下两点:1.
我认为那位跟我说“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的学者,把话说得过头了一点,因为《杂交变异致癌说》目前还只能称为假说,还不是理论。我认为话可以这么说:某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往往是少数人提出来的。2
.现在已有那么多位专家学者,都不认为我的《杂交变异致癌说》是异端邪说和胡言乱语,那么我更应坚定自己的信念和信心。
在参加大会期间,大会发给我们每位与会代表一张标有自己的姓名和单位的身份牌供佩带。有一天我走在路上,遇到一位参加会议的老师,他看到我佩带的牌子上的名字,就主动向我打招呼。他说他拿到了一份《杂交变异致癌说》,他看了后,感到提出的问题确实值得探讨。他随即递给我一张名片。我看了他的名片后得知他是:陕西省杂交油菜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博士生导师李殿荣先生。李殿荣先生对我说,他们所研究的植物的杂交一般都是研究第一代的杂交;杂交优势多在第一代表现的很突出,而后面几代的回交则常常没有那么明显的杂交优势。植物的这种杂交回交后的某些问题,人们可以回避开,而人类的情况则不能像对待植物那样。当某些人种间的远缘杂交子代回交后出现了问题,则将会是很麻烦的问题。他认为我的论文所提出的问题很值得深思,他还说我写的《杂交变异致癌说》可能将是对人类的一个贡献。
我这半辈子虽然在某些工作和事情上做出过一点成绩,但是我认为那些工作包括我的本职工作都不能与我撰写《杂交变异致癌说》相比。我认为我这辈子对于社会最大的一项贡献,就是打破了传统的思维定势,撰写出了《杂交变异致癌说》。
1999/11/7
关于《杂交变异致癌说》给biochip的一封信
老刘
biochip:你好!
今天我在你的网页上看到你写给我的回言。首先我对你提出意见表示感谢。
你在回言中说道:“不管怎样,一个理论的提出需要有一定的实验或研究证实,如不是那样,就算现在有人支持,也不会存在太久。”我认为你说的非常对。不过,我想在下面具体向你说说如下几点。
一
我目前提出的《杂交变异致癌说》,虽然有某些植物动物杂交的证据材料,但目前在
人类这方面尚缺乏实验证据。因此我提出的《杂交变异致癌说》,目前尚只是一个“假说”,还不是“理论”。
二
为了验证杂交变异致癌说,我早在几年前就提出了一个验证设想,有专家学者认为那种验证思路可以,并曾建议我与广州中山医科大学搞鼻咽癌病因研究的学者合作;后来还曾建议我将另外一个验证设想向中国肿瘤防治办的有关负责同志汇报。我遵该位专家的建议曾写信进行过这方面的联系,但是可能由于大家对此并不感兴趣,至今也没有能进行过这方面的验证和研究。我想你也知道,若要进行这方面的研究验证工作,仅以我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因为它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
三
《杂交变异致癌说》的某些部分的具体论述,难免会有某些外行之处,但是我想在杂交的变异这一根本点上,恐怕没有人能够说杂交的变异都是好的变异,而没有不好的变异;我想大概没有人能够保证在杂交的变异里面,绝对不会有致癌的风险。总之,我想现在没有任何人包括倡导推行一刀切的远亲通婚的人,能够拿得出证据断定,生物的杂交包括人类的杂交的变异,绝对不会致癌。
四
《杂交变异致癌说》的文章的原名为《盲目推行远亲遗传的潜在危害》。我认为即使人类的杂交变异不会致癌,盲目推行远亲遗传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是否违反了生物进化规律的问题,是否破坏了人类自身的生物多样性的问题,是否将隐性致病基因的危害推卸给未来的世代的问题,是否会导致人类遗传病的种类的增加和遗传发病率的增高等问题,也是不能不讨论和关注的问题。
我在这次参加中国遗传学会第六次代表大会期间,结识了一位博士朋友。他告诉我现在已经在临床发现了不同民族间的通婚遗传的后代的某些遗传病变的例子。我想如果大家现在注意留意这方面的问题,可能会更为确切地发现更多的由远亲通婚遗传所造成的遗传病例。
五
我想只要是读过斯特恩的《人类遗传学》的人,对于近亲遗传和远亲遗传将会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将会认识到远亲遗传有“利”也有“弊”。许多事物的发展规律告诉我们,当某件事情本身有“利”也有“弊”,那么只要它的发展过了头,就有可能由“利大于弊”转化为“弊大于利”。目前人类推行远亲遗传的规模和程度已经处于前所未有的状态,人类的各种遗传体系正在以史无前例的趋势分崩离析并趋于同化,这样下去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对此问题,我认为那些主张推行“一刀切”的远亲通婚遗传的学者,不能不好好地向大家论述说明一下。
六
我在参加遗传大会期间曾向一位不太同意我的观点遗传学专家进行过请教。他向我指出:目前毫无根据地提出“杂交变异致癌说”,将可能造成社会不必要的恐慌。在此我想说如下几点:1
为了避免造成意想不到的社会恐慌和问题,
我特向社会声明:“杂交变异致癌说”目前尚只是一个“假说”或“猜想”,它还有待通过一些艰巨复杂的工作进行验证。2
即使将来得到了确切证明,也可能如某位学者来信所言:远亲遗传对于癌症可能没有起到那么大的作用。
3
我们不能因为担心造成某些恐慌而回避盲目推行远亲遗传的问题,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只向社会大众宣传远亲通婚遗传的优越性,而丝毫不讲远亲通婚遗传也有弊病的方面。
4
我们不能因为担心造成某些恐慌,而回避从杂交变异的方面探讨远亲通婚遗传与某些疾病包括癌症之间的关系的问题;如果现在不予以注意和警惕,回避下去,今后的问题可能更为严重,今后的社会仍然避免不了“恐慌”。5
希望我国有关方面能够调查探讨研究我国北方人和广东人的远亲通婚遗传与某些疾病包括鼻烟癌之间的关系。我想如果研究的结果能够表明,我国北方人和广东人的远亲通婚遗传与鼻烟癌之间没有任何概率性因果关系,那么这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某些疑虑,从而从根本上避免某些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七
我但愿有人能够在理论上并通过实际验证证明:杂交的变异绝对不会致癌。
八
《杂交变异致癌说》已经提出了十多年了,尽管由于客观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没有能够如你所说“有一定的实验或研究证实”,但是这十多年来,却有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感到这方面值得探讨研究。我在参加遗传大会期间,我曾将不太同意我的观点的专家的“缺乏实验证据”的说法告诉了其他的一些学者。有一位学者听到后便说起了在生物研究过程中的理论思维的先行一步的重要性,他还说目前我国的一些研究领域尚缺乏这种理论思维的先行气氛。想当年我在提出《杂交变异致癌说》时,由于没有“一定的实验”等方面的原因,因此也没有几个人认为我的说法有什么道理,而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有一定的道理,有一定的意义,甚至有学者说,(从打破人们的传统思维定势来说)它将可能是对人类的一个贡献。
这十年来,《杂交变异致癌说》并没有因为缺乏实际验证而被湮没,相反它最近已在公开正式发行的云南大学的学报上向世人初步展露。
我认为搞生物学研究确实不能缺乏实验,但是也不能缺乏先行一步的理论思维。我深信《杂交变异致癌说》这种主要是以思维活动写出的论文,不会是那种昙花一现的文章。
九
《杂交变异致癌说》的某些说法,尽管有某些外行之处,但是我认为,既然有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认为提出的问题发人深思、值得探讨、有一定见地,而且还有一位过去不同意我的说法的遗传学学者,后来也认为有研究价值,那么《杂交变异致癌说》中所提出问题和说法,则不应当被认作是毫无意义的言论。我想如果将来有更多的人注意到了《杂交变异致癌说》针对盲目推行远亲遗传所提出的某些问题,那么这也是《杂交变异致癌说》文章的一种作用和意义。
1999/11/10
附文:
主题:老刘,和您讨论一些问题,请进
biochip留言道:
大致看了一下您的论文,感觉确实受了不少启发,我虽然不是搞遗传的,但在微生物及诱变方面做过一些工作,以下是我的一些看法:
1.
正如您论文中所提,提倡远源杂交的一大原因就是隐型基因问题,尤其是遗传病的隐型基因,由于近亲可能会携带同一遗传病的隐型基因,使的杂交后产生显型的几率较大,所以近亲结婚一般是禁止的。
2.
我们眼中的隐型基因好象多是负变,如果它是正向突变,或是更有利的突变,又是怎样呢?
3.
植物中有自花授粉现象,如果它一定是不利的,为何生物进化并未将之淘汰?
生物体是复杂的,也许正在进行中的基因组计划完成后,人类能对自身及生物的遗传、变异等有更深入的了解,或许会有一些新的观念,不管您的观点是否正确,但毕竟它使我们更深入的思考这一问题。同时对您的执着表示深深的敬意。
我希望能转贴您的观点,放在青年报逸飞时尚bbs的科技事业中(即我的主页上的科技论坛),我还会把他推荐到其它科技论坛,当然都会注明您的名字,希望您能同意。
如您有什么观点,欢迎到科技论坛中让大家一起讨论。
biochip,同意您转贴《老刘天地》的文章
11月11日,下午 05:51:01,来自的
老刘
biochip:您好!
我今天看到了您在我的网页上的留言。谢谢您提出看法和意见。我认为您的留言中第2
第 3 条的问题提得很好。
关于您的转贴愿望,我同意。您在转贴时,若方便的话请顺便附上才问世几天的《老刘天地》的网址:http://liuxianz.topcool.net。您在转贴和散发时,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恐慌”和问题,请注意说明《杂交变异致癌说》还是“假说”,你不妨将我写给你的那封信也附上。
我很愿意今后到您的科技论坛和大家一起讨论问题,也欢迎您继续提出意见和看法。
我过些时,将抽空逐渐在我的网页中增加新的内容,其中还包括增加一篇关于地震火山石油天然气金刚石的地下放电成因的探讨文章。该文也有一些创新之处,北大的一位地质学教授曾来信说,值得作此方面的探讨。以后我也欢迎您转贴这篇文章。
关于《杂交变异致癌说》,早在十年前就有一位中科院学部委员来信说,值得公开发表和开展学术讨论。我近期将抽空将几位专家学者十年前的讨论信,用计算机整理出来,并将这些信件内容排在《老刘天地》上。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专家学者,对此进行讨论。